对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的几点认识
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是由少数单位档案部门发起并已产生了一定影响的管理方式。
对于这种管理方式,档案界各说不一,笔者以此文参与对这个问题的讨论。
一、以
文件为
单位组织室藏消除了传统的档案观念
传统的档案观念,案卷是基本单元。案卷是构成全宗的基本单位,案卷特征揭示了卷内文件某一共性。它是由卷内若干文件、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组成,以卷(或盒、袋、册)构成保管单位。该保管单位还应具有案卷标题、案卷编号、案卷分类号、作者、时间、保管期限、卷内文件份数等若干标识,形成一个完整的案卷概念。
而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则使?档案"或"案卷"的基本特征不复存在。单份归档文件作为室藏的基本保管单位,首先使"档案"这一概念发生了嬗变。档案,是"机关或企业等分类保存的文件和材料。"①"是按一定规律集中保存而形成文件材料的组合…。相对的系统化、文件的有机体系才是档案区别于文件的本质属性之一。"②这里给档案所下的定义是:1档案是由若干份文件按照一定规律形成的组合体,是文件集合的概念。2档案与文件相互区别的本质属性,是文件的系统化和有机联系,而所谓的文件系统化和有机联系,一般是指文件按类别特征、问题特征、职能特征等构成的相互之间的关系。没有这些特征和相互关系,只靠文号联系,显然就是缺乏文件形成规律的有机联系,也就是从根本上抹煞了档案与文件的本质区另别。这样,以单份文件为保管单位,则使"档案"的概念荡然无存。那么,档案室、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全宗以及《档案法》中所述一些基本术语的概念都失去了本质上的意义。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二、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不适用于科技、声像等门类档案管理
以单份文件组织室藏,从目前状况分析,仅仅适用于原来意义上的文书档案。文书档案中的单份文件,相对独立性很强,或者说本来就是互相独立的案卷单元。以其为基本单位组织室藏,只要考虑好如何过渡,如何检索即可。而科技档案则与此相反。某一工程项目、某一产品或某一台设备的档案,不管是仅有几份科技文件或几张图纸,还是若干案卷,卷内文件或图纸的自然联系是不容分割的。它的各种文件、图纸,仿佛人的肌体,合则生命存在,失则生命丧失。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和声像档案都存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会计凭证是由若干份凭证以旬或月为单位合订,组成保管单位的。如果以单份凭证为单位保管,则会给管理和查找利用带来不少的麻烦。人事档案往往以某个人为单位组成案卷,如果将某一个人案卷中的各种材料打乱,单份保管,也是不合情理的。声像档案是由某一盘录相带或某一片磁盘组成自然保管单位的,其上面记述了若干份文件或若干项活动,也无法将它们硬性分开单独保存。光盘档案更是以数千乃至上万份的文件组成一个自然保管单位,更是无法将其中的某一份文件分开管理。
如果在一个档案全宗内实行以单份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其它门类归档材料以案卷为单位组织室藏,必然给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统计、保管等项工作带来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是否会给管理带来诸多的不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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