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工会工作的主体、对象、内容、环境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基层工会干部要在新形势下做好工作,就要讲究工作艺术,善于协调各种关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引导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与党组织关系的协调
企业党组织与工会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组织对工会组织的领导,是工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也是工会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根本保证。因此,要搞好与党组织关系的协调,工会干部就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紧紧围绕企业党委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把党委的号召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使党委感到工会组织是企业工作的有力助手。
同时,工会干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加强与党组织的信息交流,把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工会工作的有关情况和自己对各类重大问题的见解向党组织汇报,争取得到党组织的理解和支持。与行政部门在某些方面有不同意见时,及时向党委汇报,由党委出面协调,帮助解决。
二、与行政部门关系的协调
工会与企业行政是相互支持、合作的平等伙伴关系。工会干部要与行政搞好互助合作关系,让它感到工会组织是行政的有力臂膀,工作离不开工会。同时,又要站在职工群众利益的立场上,与行政平等协商,据理力争,积极维护职工利益。在工作实践中,工会干部利用党政工联席会、职工代表联席会、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与行政有关科室工作联系制度、恳谈会等途径,及时与行政沟通信息。利用工会举办文艺演出、书画展、运动会等文体活动的时机,邀请行政领导参加,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沟通,为工作上的支持与合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工会组织要紧紧围绕矿井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广泛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发明创造、小改小革、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为矿井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与此同时,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把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反映给行政领导,特别是就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与行政领导及时进行协商,寻求解决途径。
三、要搞好与职工群众关系的协调
工会干部就要敢于、善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干部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矿井改革方案、奖惩制度的制订过程中,应及时、充分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在决策之中。在日常工作中,把为职工说话、办事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尽力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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